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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各單位承接補助或委辧計畫案件,若因申請計畫經費尚未匯入本校而需向學校借支動用時,免再會辧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。

依本校107年9月4日第605次(107學年度第3次)行政會議決議,有關各單位承接補助或委辧計畫案件,若因申請計畫經費尚未匯入本校而需向學校借支動用時,免再會辧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,以簡化行政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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